
“我们是自愿交易的关系,怎么能说我强奸呢?”
近日,广西处理了一件离奇的强奸案,女生一直在强调自己是被强奸了,可男性却表示他们之间是有交易关系的,不构成强奸。
究竟发生了什么?
<空姐兼职>
小丽(化名)出生在广西的一个农村,因为家中经济条件不好,还有个哥哥,所以在她上完初中后,父母便商量让她辍学。
因为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很是严重,所以父母希望小丽可以打工贴补家用,用来供哥哥读书。
可小丽从小就是个有主意的人,她明确的知道只有多读书才能改变她的命运,所以她言辞拒绝了父母的意见。
之后她凭借自己多年的努力,成功的考上了高中,因为她小时候偶然的机会坐过一次飞机,当她在飞机上看到打扮的光鲜亮丽的空姐后,小丽的心中仿佛埋下了一颗种子。
这也是她为什么坚持读书的原因,经过高中三年的努力,小丽成功的考上了大学,并选择了她心心念念的空乘专业。
因为空乘专业本就是小丽所喜欢的专业,所以她学起来也很是认真,经过四年的大学学习,她凭借优异的成绩成功的进入了一家航空公司。
小丽的梦想可谓是真的实现了,可梦想实现之后,剩下的就是生活,因为她的工资不是特别高,又得贴补家用,所以每个月小丽基本都是“月光族”。
可对比其他空姐的生活,明明都是一样的工资,其他人都可以每天吃香的喝辣的,名牌包品牌衣服说买就买,只有小丽的日子过的紧巴巴的。
时间一长,小丽的心里也不免的产生了一丝羡慕,她以为是自己工作哪里做的不好,所以她便去向其他人请教。
谁知别人在听到她的问题后,都忍不住的笑了出来,这可让小丽更懵了。
“你长的也不差,其实你可以兼职一下,有钱人那么多,随便来一个就够你挥霍了”
小丽也是谈过男朋友的人,所以立刻便明白了同事的意思,她这才知道原来同事们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挣钱的。
不过她仔细一想,确实她们的工作性质,会比一般人更容易接触有钱人,并且她们的身材和颜值都不差。
可小丽还是不愿意这样做,毕竟这是违法的事情,而且这不符合她的初衷。
但之后的时间中,每次同事们买新东西,小丽心里都十分的煎熬,明明自己也可以过的很好,但她却让自己成为了那个“异类”。
久而久之,小丽心中的念头越来越大,直到有一天,她在工作的时候,有一名男性将自己的名片递给了她,表示希望小丽可以联系他。
虽然私自收乘客的名片是违反规定的,但小丽还是接了下来,她自然知道男人的意图,可为了能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,小丽还是在几天后联系了男人。
经过一番深入交流,男人随手就给小丽转了几千元,要知道,这已经算是她的一半工资了,这让小丽很是高兴。
于是她开始越来越大胆,经常与各种有钱人出入酒店,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她从小喜欢的职业已经成为她挑选“客户”的方式。
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“兼职”,小丽也有了一定的存款,真正的实现了财富自由,之后她与同事们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多。
原以为生活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,但王某的出现,却打破了小丽平静的生活。
小丽与王某是通过熟人介绍认识的,王某与之前的那些男人都不一样,要身材有身材,要颜值有颜值,最主要的是也有钱。
所以很快,他们二人之间便有了一些其他的关系,而王某也十分大方,给了小丽不少钱。
可能也是对小丽的印象很好,所以没过几天,王某再一次联系了小丽,面对王某的邀约,小丽自然也很是愿意。
但与上次不同的是,王某这次是先给小丽转了钱,还表示会有一些其他的“惊喜”。
到了约定的时间,二人都准时到了酒店,可这次小丽的体验却很是不好,王某像是一台机器一样,根本不顾及小丽的感受。
但为了钱,小丽还是忍了下来,可三次过后,小丽实在是忍不了了,便想让王某停下来,谁知王某根本不听。
经过一晚上,小丽像是被人打了一样,直到第二天都下不了床,这时王某才告诉小丽,他是提前吃了助兴药,才会将小丽“折磨”成这个样子。
听到王某的话,小丽顿时怒火中烧,她是来挣钱的并不是来“送命”的,之后小丽果断的打了报警电话,声称自己被强奸了。
而警方在接到报案后,也立刻赶到了现场,将小丽与王某都带回了警局,可不管警察怎么询问,王某都坚持他们之间是自愿的,并且还有转账记录作证。
可小丽却表示虽然有转账记录,但在中途自己曾要求王某停下来,但王某却还是不顾小丽的意愿,强行发生了关系。
对此,王某也承认了下来,可他还是认为不算是强奸,最多是嫖娼!
<以案普法>
在这起案件中,有着强奸罪和嫖娼两种罪名,那这两者究竟有什么区别呢?
法律中,嫖娼指的是以金钱或者其他任何物品作为媒介,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,但嫖娼是属于违法行为,并不是犯罪行为。
在小丽与王某的关系中,他们第一次发生关系就是典型的嫖娼行为,因为第一次二人都是自愿,并以金钱作为交换。
可第二次发生关系时,也是以金钱作为了交换,所以直到小丽表示停止前的行为,也都是属于嫖娼行为。
可在小丽明确表示停止后,王某仍然以强迫的手段与其发生关系,这就构成了强奸罪。
强奸罪指的是违背受害人意愿,以暴力、胁迫、威胁或其他方式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
而王某的行为正好符合强奸罪的定义,所以王某最终因强奸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,小丽也因卖淫被拘留了十天,罚款2000元。
<结语>
不管是嫖娼还是卖淫,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,强奸罪更是犯罪行为,我们都应该洁身自好,不触碰法律的底线。
不管任何人,想要追求高品质的生活都没有错,但应当用正确的方式,而不是像小丽一般,那样只会让自己越来越迷失。
